武汉法院首次将AI算力与授权成本纳入版权侵权赔偿计算,判赔2万元
武汉一家法院在一起AI生成短剧被抄袭案中,首次将Token使用量和AI工具授权费计入版权损害赔偿,并认定该短剧为受保护的视听作品,判赔2万元人民币。
AI解读:武汉法院首次把AI使用成本写进版权赔偿计算:Token消耗和AI工具授权费被纳入考量。用AI创作的人,维权时可以主张的不只是传统损失,还包括生成内容花掉的真金白银。
案件本身不复杂。一家公司2026年初用AI做了一小时短剧,发在微信等平台,第二天就被另一家公司复制、改名、还塞进广告。法院认定这部短剧属于受保护的视听作品,因为从剧本、提示词设计到筛选AI输出和最终剪辑,每个环节都有人做的创作决定。AI只是工具。
判决给了2万元人民币,同时法院建议创作者保留剧本、提示词草稿和项目文件等记录。对用AI做内容的人来说,这些记录以后可能是维权时证明“人做了创作决策”的关键材料。
武汉一家法院在一起AI生成短剧被抄袭的版权纠纷中,首次将AI工具的使用成本——Token消耗和授权费用——纳入损害赔偿计算。据The Decoder报道,该判决来自National Law Review披露的信息。
涉案公司于2026年初使用AI工具制作了一部一小时短剧,并发布在微信等平台。一天后,另一家公司复制了该作品,更换标题并在其中投放广告。
法院认定这部短剧属于受保护的视听作品。理由是公司员工在从剧本、提示词设计、AI输出筛选到最终剪辑的每个阶段都做出了自己的创作决策,AI仅是工具。
在计算赔偿时,法院不仅考虑了AI相关成本,还权衡了传统因素:作品时长、传播范围以及侵权持续时间。最终判赔原告2万元人民币(约2900美元)。
法院还建议创作者保留剧本、提示词草稿和项目文件等记录,以备维权之需。